一周“碳”简报丨04.18
国家 工信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4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此次诊断服务范围为钢铁、乙烯、合成氨、电石、电解铝、多晶硅、锂电池、水泥、陶瓷、平板玻璃、电子电器等行业和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具体内容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节函﹝2025﹞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加快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改造,持续推动工业能效提升和碳排放降低,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诊断服务范围。聚焦钢铁、乙烯、合成氨、电石、电解铝、多晶硅、锂电池、水泥、陶瓷、平板玻璃、电子电器等行业和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组织节能降碳服务机构为企业开展公益性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 (二)诊断服务内容。节能降碳服务机构应针对企业生产工艺流程、重点产品设备、用能结构及能量系统优化、能源管理和碳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查找短板弱项。在此基础上,提出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节能降碳改造措施建议,为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可复制易推广的节能降碳系统解决方案。鼓励节能降碳服务机构对“十四五”以来接受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的企业开展持续跟踪服务,推进节能改造措施建议落地实施;鼓励根据已发布的产品碳足迹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推荐团体标准(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询),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 二、工作程序 (一)制定工作计划。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以下统称推荐单位)结合地区实际和行业特点,组织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企业认可度好的节能降碳服务机构,以及符合节能降碳诊断服务范围、有节能降碳改造需求的企业,对接达成服务意向,提出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计划。为有效保障节能降碳服务工作质量,各推荐单位推荐的服务机构数量不超过3家、每家服务机构服务的企业数量不超过10家。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见附件1)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二)确定重点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综合考量服务机构的资质能力、技术水平以及被诊断企业情况等,确定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任务清单。 (三)组织开展服务。中标服务机构应按照工业企业和重点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等相关要求,高质量开展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不得向企业收取费用。请于2025年11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并将节能降碳诊断报告等材料报送推荐单位,同步上传至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平台。 (四)报送工作总结。请推荐单位从诊断数量、完成质量、数据分析、企业反馈等方面对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进行总结,于2025年12月15日前形成年度工作总结报告(见附件2)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来源:工信部) ★ 中越发表《联合声明》 4月15日,中越发表《联合声明》,其中提出,努力将科技合作打造成为两国合作新亮点,探讨开展人工智能、半导体、核能等领域合作,落实好中越科技合作协定,继续发挥好科技合作联委会作用,深化科技创新政策对接,在医药卫生、防灾减灾、清洁能源、绿色农业等领域开展联合研究,加强中越科技人文交流,推进技术转移与创新创业合作,鼓励双方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培训交流合作项目。加强核安全法规管理规定、标准化等领域合作,探讨开展核电发展合作。 原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持续深化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加快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的联合声明 一、应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苏林、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梁强邀请,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25年4月14日至15日对越南进行国事访问。 访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主席同苏林总书记举行会谈,分别会见梁强国家主席、范明政总理、陈青敏国会主席。在友好、坦诚的气氛中,双方相互通报各自党和国家情况,就继续深化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推进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建设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重要共识。 二、双方同意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中越友好事业。 双方认为,中越地理相连、文化相近、民心相通、制度相同、命运相关,是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同为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都致力于人民幸福与国家富强,致力于人类和平与进步的崇高事业。 双方回顾了建交75年来中越两党两国关系的发展历程。中国是世界上首个承认并同越南民主共和国(现为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建交的国家,越南是东南亚第一个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的国家。无论国际风云如何变幻,双方在争取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的斗争中始终并肩战斗、相互支持,在探索符合各自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和各具特色的现代化道路上始终互学互鉴、携手并进,越南党、国家和人民始终高度评价和珍视中国党、国家和人民给予的有力支持和巨大帮助。双方一致认为,由毛泽东主席、胡志明主席等老一辈领导人亲手缔造并精心培育的“越中情谊深,同志加兄弟”传统友谊历久弥坚,是两国人民的宝贵财富,必须继承好、维护好、发扬好。 三、双方同意以中国发展新质生产力、越南发展新型生产力为契机,构建更加广泛深入的全方位合作格局。 加强中越经济战略对接和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及将“两廊一圈”经济走廊拓展至重庆等两国区域发展战略对接。双方鼓励和支持有实力、有信誉、具备先进技术的企业赴对方国家投资,将为此营造公平便利的营商环境?;队焦笠岛献餮芯坑τ?G技术。加强人工智能、清洁能源、绿色发展、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合作。发挥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模式研究工作组作用,积极探讨开展跨境经济合作区模式试点,共同打造安全、稳定的产业链供应链。双方同意深化两国国企改革和管理经验交流,开展人员培训合作。用好两国金融与货币合作工作组,就金融货币领域政策调控和改革加强信息沟通与经验共享,落实好跨境二维码互联互通合作,探讨扩大本币结算范围,提高抵御金融风险能力。在符合各自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前提下探索开展关键矿产合作。加快落实传统医学院二分院、越中友谊宫维修维护以及其他民生领域合作项目。 双方同意发挥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东盟自贸区(ACFTA)作用,推动双边贸易朝着平衡方向发展。发挥贸易畅通工作组、电子商务合作工作组作用,持续挖掘双边贸易潜力。推动两国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合作。通过对话协商妥善解决贸易分歧,为双方业界拓展更大的合作空间。(来源:外交部) ★ 华中能源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两个细则”部分条款修订意见的通知》 4月15日,华中能源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华中区域“两个细则”部分条款修订意见的通知。修订内容包括:新型储能按照《电化学储能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 (GB/T 36547)、《参与辅助调频的电厂侧储能系统并网管 理规范》(DL/T 2313)要求,自第一台PCS并入电网时纳入 。 并网主体应严格执行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日发电计划曲线 (电力现货市场运行期间以实时现货出清曲线为准),电力调度机构修改发电调度计划曲线应提前15分钟通知并网主体 (紧急情况除外)。 (三)免于考核情况 1.电力调度机构调整负荷曲线后,燃煤、水电机组15分钟内 免除发/用电计划考核,风电、光伏、新型储能等5分钟内免 除发/用电计划考核。 3.机组参与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并调用时产生的偏差。 新增:9.因电力调度机构原因未能完成AGC调度闭环测试的 并网主体免于发电计划偏差考核。 当月总考核电量不超过场站当月上网电量的 1%。 当月总考核电量不超过场站当月上网电量的 2% 新增:自动发电控制(AGC)按照单元(单机、全厂或多个 发电厂组成的计划单元)参与所在控制区频率或者联络线偏 差控制调节(ACE)的,对其AGC调节性能进行考核。自动发 电控制(AGC)投其它控制模式的,不对其AGC调节性能进行 考核。 传送AGC虚假信号或数据,一经发现,每次按照额定 容量×1小时计为考核电量,同时取消当月AGC相关补偿并向 全网公示。 电力调度机构按其调度管辖范围可批准并网发电机组利用 负荷低谷及节假日进行消缺,不计其非计划停运考核。低谷 消缺指并网发电机组提前6小时以上申请,经电力调度机构 批准,利用夜间负荷低谷时段?;?,并于次日7:00前并 网,低谷消缺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节假日消缺指并网发电 机组提前6小时以上申请,经电力调度机构批准,利用节假 日负荷较低时段?;?,并于节假日结束前或节假日后第 一个工作日,按照调度指令要求的时间并网,节假日消缺时 间不应超过48小时。若工期超出批准期限,全部消缺时间计 入第3类非计划停运。 新增一条:(七)若调频事件大于等于有效统计时间,但由 于新指令未到原定目标值的,以结束时刻判定有效事件并计 算相关性能系数,以及考核和补偿。(来源:华中能源监管局) ★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 4月1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2025年4月20日前,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向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预分配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不开展预分配。 自2025年7月起,每月结束后的40个自然日内,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通过管理平台开展碳排放统计核算数据的月度信息化存证,并对存证数据进行技术审核。2025年10月31日前,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完成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1—6月碳排放统计核算数据月度信息化存证补报工作。 详情如下: 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统筹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工作,保障市场健康平稳有序运行,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现将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制定、数据质量管理、配额分配与清缴等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管理 (一)名录制定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录按年度分行业制定。对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年度直接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单位,应当列入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名录制定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制定本行政区域2024、2025和2026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确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对象。重点排放单位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后,不再参与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同行业和相同种类温室气体管理,避免重复管控。 (二)名录公布 2025年5月10日前,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2024和2025年度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通过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为.cn)和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名录公开格式见附件2),并将有关权利义务及时告知重点排放单位。2026年度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应于2025年10月31日前公布。 (三)账户开立 2025年5月15日前,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新纳入的重点排放单位开立管理平台账户,并激活排放管理、碳排放权注册登记与交易管理、自愿减排市场注册登记与交易管理等业务功能。重点排放单位账户开立流程和开户申请材料要求可通过管理平台下载。 二、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 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核算报告与核查技术规范(见附件3),组织开展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工作。 (四)制定数据质量控制方案 2025年6月30日前,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通过管理平台制定2025年度数据质量控制方案,完成技术审核。2024年度数据质量控制方案无需补报。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2026年度数据质量控制方案制定工作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五)开展碳排放统计核算数据月度信息化存证 自2025年7月起,每月结束后的40个自然日内,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通过管理平台开展碳排放统计核算数据的月度信息化存证,并对存证数据进行技术审核。2025年10月31日前,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完成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1—6月碳排放统计核算数据月度信息化存证补报工作。(来源:生态环境部) ★ 工信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园区“百城千园行”活动的通知》 4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园区“百城千园行”活动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5〕144号)。 其中指出,引导园区企业加快5G/5G-A、时间敏感网络、人工智能、区块链、工业光网、信息模型、开放自动化、边缘计算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工业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应用。加强关键技术产品攻关成果的推广普及,开展工业级5G产品、云化控制系统、工业软件、工业操作系统、安全设备、具身智能机器人等产品创新应用,同时鼓励园区、企业开展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促进人工智能与工业互联网的双向赋能,鼓励工业互联网企业、人工智能企业联合开展工业智能芯片、行业模型等领域研发,并在园区应用推广。 原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园区“百城千园行”活动的通知 工信厅信管函〔2025〕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通信管理局,相关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发挥工业园区产业集聚优势,推动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和规?;τ?,促进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加速工业互联网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重要支撑,现组织开展2025年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园区“百城千园行”活动(以下简称“百城千园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拥抱人工智能 加速工赋园区 二、活动内容 本次“百城千园行”活动包括政策进园区、设施进园区、技术进园区、标准进园区、应用进园区、企业进园区、服务进园区,包括但不限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各级园区,以及先进制造业集群、创新型产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疃岷细弑曜际衷扒?、“人工智能+”行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试点城市、5G工厂“百千万”行动等相关工作,开展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园区规?;乒悖涌煸扒叨嘶?、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一)政策进园区。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组织相关产业组织、研究机构、行业专家等对国家和本地工业互联网相关政策开展宣贯工作,推广普及政策体系,对“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升级版、标识“贯通”行动计划、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等相关文件进行解读,引导园区企业了解财政资金、产业基金等对工业互联网的支持政策。推动各地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将工业互联网纳入新建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的建设要求。 (二)设施进园区。推动企业利用5G、时间敏感网络、工业光网、IPv6等新型网络技术进行网络优化升级。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建设标识解析节点,引导园区企业普遍接入标识解析体系,通过标识深挖数据价值,促进企业间高效协同。鼓励园区结合产业特点和实际需求,推动园区工业设备和业务系统上云上平台。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引导园区企业接入国家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引导园区开展智算中心布局,加快工业智算基地建设,鼓励园区积极引入外部智算资源,深化端边云算力动态协同,满足各类业务算力需求。 (三)技术进园区。引导园区企业加快5G/5G-A、时间敏感网络、人工智能、区块链、工业光网、信息模型、开放自动化、边缘计算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工业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应用。加强关键技术产品攻关成果的推广普及,开展工业级5G产品、云化控制系统、工业软件、工业操作系统、安全设备、具身智能机器人等产品创新应用,同时鼓励园区、企业开展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促进人工智能与工业互联网的双向赋能,鼓励工业互联网企业、人工智能企业联合开展工业智能芯片、行业模型等领域研发,并在园区应用推广。(来源:工信部) 地 方 天津市发布《关于支持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4月15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通知》指出,在绿色低碳领域,技术创新阶段。围绕退役动力电池、废塑料等资源循环方向,开展重大技术、装备和工艺研发,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500万元项目支持;围绕绿色氢能、前沿储能、碳捕集高效利用等碳达峰碳中和方向,海洋探测、海水综合利用、海洋能源开发利用、港口与海洋工程装备等现代海洋方向,农业传感器与专用芯片、育制种智能化、农业机器人等智慧农业方向,城市更新与品质提升、智能建造和智慧运维等城镇化与城乡发展方向,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200万元项目支持。 在未来产业领域,围绕下一代通信、量子科技、元宇宙、光电芯片等未来信息领域,原子级制造、人形机器人、智能制造等未来制造领域,新型半导体材料、纳米材料、生物材料等未来材料领域,氢能、核能、储能技术等未来能源领域,深海装备、卫星互联网、空天技术等未来空间领域,基因治疗、脑机交互、生物育种等未来健康领域,支持前沿未来技术研发,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200万元项目支持。 详情如下: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科技型 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津政办规〔2025〕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支持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支持科技型企业高质量 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有力支撑科技强市建设,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强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 (一)构建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 开展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加快发掘培育一批科创属性强、发展模式新、成长速度快、市场前景好的科技型独角兽企业和市级猎豹企业。持续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普惠性政策落地。 (二)支持企业加强研发能力建设 支持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购置科研仪器设备、建设内设研发机构等方式,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研发能力,按实际投入情况,分别给予两类企业最高市财政资金100万元、500万元项目支持。 (三)推动科技领军企业做优做强 支持企业发挥集成创新、组织平台等优势,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1000万元项目支持。 二、鼓励科技型企业承担重大科技任务 (四)生物医药领域 技术创新阶段。对于创新药械,支持新型药物发现、药物递送、脑机接口、基因测序等关键技术研发,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200万元项目支持;对于生物制造,支持核心菌种创制、酶工程、基因编辑等关键技术研发,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1000万元项目支持。 成果转化阶段。对于创新药械,支持药物临床试验、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等,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1500万元项目支持;支持医疗器械创新研发及临床应用,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500万元项目支持;支持医疗机构提升临床试验能力,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200万元项目支持;支持药械产品上市后评价研究,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200万元项目支持。对于生物制造,围绕医药、食品、天然产物等开展产业化攻关,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5000万元项目支持。 (五)智能科技领域 技术创新阶段。围绕人工智能基础层建设,重点支持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高性能服务器等基础软硬件的研制及迭代升级,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1500万元项目支持;围绕人工智能技术层智能装备研发,重点支持芯片制造关键装备、机器人、无人机等智能硬件装备的研发,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1500万元项目支持;围绕人工智能技术层软件算法研发,重点支持生成式智能、深度学习、具身智能、群体智能等软件算法的研发和超算互联网建设,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1000万元项目支持。 成果转化阶段。围绕人工智能应用层示范,支持人工智能技术在科研、制造、医疗、康养、教育、城市、交通、文旅等领域开展应用示范,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1000万元项目支持。 (六)绿色低碳领域 技术创新阶段。围绕退役动力电池、废塑料等资源循环方向,开展重大技术、装备和工艺研发,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500万元项目支持;围绕绿色氢能、前沿储能、碳捕集高效利用等碳达峰碳中和方向,海洋探测、海水综合利用、海洋能源开发利用、港口与海洋工程装备等现代海洋方向,农业传感器与专用芯片、育制种智能化、农业机器人等智慧农业方向,城市更新与品质提升、智能建造和智慧运维等城镇化与城乡发展方向,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200万元项目支持。 成果转化阶段。支持循环先进技术集成示范,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1000万元项目支持;支持零碳港口、零碳园区、零碳乡村、零碳工厂等集成示范,典型区域环境综合治理示范,智慧农业集成示范,现代海洋集成示范,新型城镇低碳支撑系统示范,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300万元项目支持。(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 ★ 安徽省发布《关于印发2025年重点项目清单的通知》 4月1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安徽省2025年重点项目清单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项目清单,安徽省2025年重点建设氢能项目有1个,为宿州经开区大盘氢能源装备制造项目。 详情如下: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2025年重点项目清单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徽省2025年重点项目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把扩大有效投资作为关键之举,聚焦新兴产业、重大基础设施、服务业、社会民生等领域,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提速提质提效。要用足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等政策,扎实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前期工作攻坚和配套资金拨付,以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不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和民营企业发展内生动力。要深入实施有效投资专项行动,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和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 ★ 海南省发布《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4月17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发改能源〔2025〕 440号),文件提到,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50%。海南省光伏发展规划以分布式为主,对电力用户负荷发生较大变化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暂不调整为集中式光伏电站。 符合条件的全部自发自用项目不受可开放容量限制。采用全部自发自用模式,并在用户侧加装了可存储分布式光伏发电量的储能设施,通过光储协同,在保证不发生反向重过载、电压越限、短路电流超标、谐波越限情况下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展接入工作不受可开放容量限制。采用全额上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项目,在可开放容量范围内开展接入工作。 详情如下: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海南电网公司、有关电力企业: 现将《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转发你们,并结合当前全省分布式光伏发展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严格规范分布式光伏类型和内容 (一)明确项目执行范围。全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除国家明确的四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外,其他光伏项目按集中式光伏项目管理。 (二)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利用自然人合法住宅及庭院,公共机构以及工商业厂房等合法建筑物及附属场所建设。涉及自发自用的,用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利用建筑物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建筑物及附属场所应当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 (三)严格项目运行要求。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50%。我省光伏发展规划以分布式为主,对电力用户负荷发生较大变化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暂不调整为集中式光伏电站。 二、发挥重点场景分布式光伏示范应用 (一)政府投资的公共机构项目。政府投资的公共机构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应按照“应建尽建”原则,在项目设计、施工时充分考虑分布式光伏有关内容,推动光伏建筑一体化全覆盖。 (二)重点园区建设的项目。鼓励海南自贸港重点园区开展分布式光伏建设,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打造一批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低碳产业园区示范场景。各市县主管部门会同园区管理机构可统筹一体化推进自贸港重点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三、建立分布式光伏简便高效管理机制 (一)规范开展项目备案管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市县发展改革或行政审批部门备案,备案机关应按照《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服务指南(大纲)》等要求,2025年5月1日前制定并公开辖区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服务指南,不得擅自增加备案条件。 (二)定期公布配电网可开放容量。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电网企业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定期开展电网承载力及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电量比例监测评估,每季度结束后联合电网企业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分布式光伏配电网可开放容量(可开放容量为区域内电网承载力扣减电网企业同意并网但未上网容量)、并网及消纳情况。 (三)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市县发展改革委应报告市县政府,建立多部门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统筹协调管理工作机制,明确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各项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单位,开展住宅及庭院、建筑物及附属场所合法性认定,用地红线范围认定等工作;依法依规加强监管,督促项目投资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有关建档立卡要求,开展属地审核工作;定期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反映的实际问题,促进分布式光伏有序发展。(来源: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山东省发布《关于推动虚拟电厂试验示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4月17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发布关于推动虚拟电厂试验示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鲁发改运行〔2025〕279号),其中提到,给予符合条件的试验示范项目政策支持。对符合《虚拟电厂试验示范项目建设成效评价细则》相关要求,且定期检验合格,能够按规定参与需求侧响应的试验示范项目,给予一定政策支持。鼓励虚拟电厂按照市场规则参与相应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容量市场等。发电储能类虚拟电厂,允许通过配建储能方式,在分布式光伏接入受限地区新装、聚合分布式光伏和储能资源。全电量负荷类虚拟电厂,根据调节能力适当放宽中长期偏差收益回收比例,其中,调节能力占聚合容量10%及以下,比例上限上浮5个百分点、下限下浮10个百分点;调节能力占聚合容量10%-20%,比例上限上浮10个百分点、下限下浮15个百分点;调节能力占聚合容量20%以上,比例上限上浮15个百分点、下限下浮20个百分点,提升填谷等灵活可调节服务能力,促进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电力有序供应和新能源消纳。 详情如下: 关于推动虚拟电厂试验示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华能山东发电公司、华电山东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山东公司、大唐山东发电公司、华润(菏泽)公司、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山东能源集团,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关发电企业: 为贯彻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发改运行规〔2023〕1283号)、《关于开展虚拟电厂试验示范的通知》(鲁发改运行〔2024〕391号)及山东电力市场规则等文件精神,探索促进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机制、运行机制和市场机制,引导推动虚拟电厂规范化、常态化、规?;?、市场化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虚拟电厂试验示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试验示范成效认定标准 虚拟电厂试验示范项目应当在达到申报试验示范调节能力、接入相关平台和系统、参与现货交易的基础上,达到储能容量、调节能力、响应速度等方面先进性要求。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应当按照《虚拟电厂试验示范项目建设成效评价细则》规定,开展虚拟电厂运行能力核定、运营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 二、给予符合条件的试验示范项目政策支持 对符合《虚拟电厂试验示范项目建设成效评价细则》相关要求,且定期检验合格,能够按规定参与需求侧响应的试验示范项目,给予一定政策支持。鼓励虚拟电厂按照市场规则参与相应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容量市场等。发电储能类虚拟电厂,允许通过配建储能方式,在分布式光伏接入受限地区新装、聚合分布式光伏和储能资源。全电量负荷类虚拟电厂,根据调节能力适当放宽中长期偏差收益回收比例,其中,调节能力占聚合容量10%及以下,比例上限上浮5个百分点、下限下浮10个百分点;调节能力占聚合容量10%-20%,比例上限上浮10个百分点、下限下浮15个百分点;调节能力占聚合容量20%以上,比例上限上浮15个百分点、下限下浮20个百分点,提升填谷等灵活可调节服务能力,促进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电力有序供应和新能源消纳。 三、加快虚拟电厂服务机构建设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要依托省级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制定省级虚拟电厂服务机构建设方案,强化组织保障、人员保障、技术保障,加快虚拟电厂运营服务平台建设,实现虚拟电厂服务机构常态化运转。各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参照省级虚拟电厂服务机构运行模式,指导本地电网企业加快市级虚拟电厂服务机构建设工作。虚拟电厂服务机构要统筹协调做好全省虚拟电厂资源建档、数据分析等工作。 四、引导虚拟电厂试验示范项目与需求侧响应制度相衔接 虚拟电厂试验示范项目应当积极探索“常态自调+需时调控”的调节机制,作为需求侧主体参与相应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容量市场等,按市场规则获取经济收益。要采用多种形式,向聚合用户提供用能优化、能源托管和能源数据分析等综合用能服务,明确与终端用户收益分配方式,确保价格信号及时传导至终端用户。(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江苏省常州市发布《深化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三年行动计划》 4月17日,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深化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常政办发〔2025〕11号)。 其中指出,到2027年,全市制造业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实现“百千万”目标,即建成100家先进工厂、打造1000个行业典型场景、实施10000个企业微改造项目,规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全覆盖;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成效深化,工业企业生产效率和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绿色发展和本质安全水平迈上新台阶,智改数转网联新模式、新业态活力迸发;制造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1028”产业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新型工业化走在全省前列,打造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示范。 原文如下: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深化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 常政办发〔2025〕11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常州市深化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常州市深化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深化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苏政办发〔2024〕39号),围绕构建“1028”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化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全方位赋能制造业降本、增效、提质、减碳,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和韧性,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到2027年,全市制造业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实现“百千万”目标,即建成100家先进工厂、打造1000个行业典型场景、实施10000个企业微改造项目,规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全覆盖;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成效深化,工业企业生产效率和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绿色发展和本质安全水平迈上新台阶,智改数转网联新模式、新业态活力迸发;制造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1028”产业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新型工业化走在全省前列,打造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示范。 二、重点任务 (一)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 1. 高标准打造样板标杆。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经营管理五大环节,挖掘诊断数据价值。重点面向新能源、智能装备、数字信息等产业集群,支持企业实施改造升级,推动智能工厂建设由标杆选树向普及推广转段。到2027年底,规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全覆盖,达到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水平的规上工业企业覆盖率分别约为50%、10%、5%、1%;重点培育支持100家江苏省先进级智能工厂;力争创建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10家、领航级智能工厂1家。(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和常州经开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 全环节普及场景建设。完善常州市“智改数转网联”场景库,围绕国家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开展数智精益管理、质量精准追溯等场景建设。深入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设备实时监控与预测性维护、质量控制等场景的应用,大力推广面向加工、码垛等场景的工业机器人应用,试点推动人形机器人参与生产制造,加速建设面向复杂产品加工、装配的人机协作场景。面向“1028”产业体系建设“一链一样板”,每年遴选28个“样板场景”。到2027年底,全市新增1000个“智改数转网联”典型场景,其中“工业机器人+”场景300个、“人工智能+”深度融合应用场景50个,以场景建设带动智改数转网联试点县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3. 宽领域推动改造落地。开展全市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评估监测,每年推动不少于列入统计监测的规上工业企业数量的10%参与通用指标等自评估。强化中小企业智改数转网联项目跟踪管理机制,深入开展以微改造为核心的项目管理,鼓励重点园区乡镇依托本地特色产业集群,探索通过统一开发、市场公开招标、集中推广等模式,落地软硬件改造产品,重点落地一批轻量化、低成本、可复制的“微焕新”项目。到2027年底,推动实施1万个“微焕新”项目。持续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化数字化改造项目,每年择优支持对设备及软件投入较高且取得明显技术改造成效的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 (二)中小企业转型提质行动 4. 分类推进创新型中小企业转型。以精益生产为核心,面向财务管理、产品设计、生产管控、仓储物流等场景,靶向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运用低成本、易操作、基础性数字化工具,实施设备和业务上云,实现单个细分场景的有效落地。完善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标准,加快培育一批具有样板展示功能和辐射带动效应的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到2027年底,创新型中小企业实现初始级及以上数字化转型全覆盖,争创国家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1家。(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数据局) 5. 分级推进专精特新企业转型。支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规范级数字化转型,利用数字化手段重塑企业的业务模式、技术范式、组织方式和文化意识,降低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提升企业竞争力。支持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展集成级数字化转型,持续提升数字化基础、制造、管理和成效水平,打造先进制造与智能制造融合新样板。到2027年底,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规范级及以上数字化转型全覆盖,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现集成级及以上数字化转型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 ★ 广东省发布《关于做好全省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接入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的通知》 4月17日,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全省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接入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的通知。 其中明确,全面推进全省公共充换电设施高质量接入。各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新能源汽车企业运营的公共充换电设施要按照新版《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接口说明书》要求,全面实现高质量接入省服务平台,完成新平台注册、与省服务平台接口对接、接口改造和联调工作,接受政府部门监督管理。 同时,积极推动省服务平台与各地市平台互联互通。省服务平台已实现与国家充电设施监测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请各地市平台按照指引完成与省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按规范定期向省服务平台推送市级平台数据。 还提到,大力推进省服务平台与电力能源数据互联互通。为提升省服务平台大数据服务能力,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应积极配合将配电网络布局和充换电设施报装、负荷、电量等相关电力数据与省服务平台进行交互,助力省服务平台支撑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安全监测、运营商评价、车网互动等功能。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全省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接入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省电力行业协会,有关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新能源汽车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关于做好国家充电设施监测服务平台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3〕409号)要求,我局委托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电动汽车服务专业委员会负责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服务平台”)升级改造、运行维护等工作。为规范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统一信息交互协议,加快建立完善国家、省、市三级充电设施监管平台体系,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请各有关单位做好全省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接入省服务平台相关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进全省公共充换电设施高质量接入。各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新能源汽车企业运营的公共充换电设施要按照新版《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接口说明书》(以下简称《互联互通说明书》,见附件1)要求,全面实现高质量接入省服务平台,完成新平台注册、与省服务平台接口对接、接口改造和联调工作(操作手册见附件2),接受政府部门监督管理。请各单位将联系人信息4月底前(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报至省服务平台,7月30日前完成存量公共充换电设施接入和联调工作。 二、积极推动省服务平台与各地市平台互联互通。省服务平台已实现与国家充电设施监测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请各地市平台按照指引完成与省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按规范定期向省服务平台推送市级平台数据。 三、大力推进省服务平台与电力能源数据互联互通。为提升省服务平台大数据服务能力,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应积极配合将配电网络布局和充换电设施报装、负荷、电量等相关电力数据与省服务平台进行交互,助力省服务平台支撑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安全监测、运营商评价、车网互动等功能。 四、持续开展接入数据治理工作。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要持续提升接入数据质量,全面梳理在运充换电基础设施数据,做好数据质量核查,确保推送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省服务平台要做好接入平台的数据整理,确保上报国家充电设施监测服务平台数据和对外发布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五、不断提升省服务平台实用化水平。省服务平台要做好人员、技术、资金等保障工作,切实加强平台力量,确保平台服务好运营商、车企、车主和政府有关部门等。省服务平台要提供公平服务,做好数据?;?,协助支撑政府部门做好监测监管。各级充电基础设施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省服务平台,支撑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平台建设运行单位提出本地个性化开发应用需求。(来源:广东省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