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将于5月20日起施行。5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民营经济促进法》全国宣讲启动视频会议,宣讲《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部署《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会议认为,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标志性举措,充分彰显了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对于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济发展动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指出,发展改革系统要深入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全面学习法律内容,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能力。丰富宣传解读形式,帮助民营企业学好用好法律,维护合法权益,更好拓展发展空间,专心致志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社会各界了解法律、遵守法律,共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发展改革系统要扎实做好《民营经济促进法》贯彻实施工作。建立健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动工作落实。加快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对照法律规定做好“立改废释”。全面实施法律规定,增强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开展工作,确保将《民营经济促进法》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司局、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和部分民营企业代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有关处室同志、部分民营企业代表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在分会场参加会议。